清朝养廉银制度是什么样的,清朝的养廉银制度是怎么执行的

养廉银制度是一种出现在清朝时期的官员补贴福利,该制度是由雍正皇帝制订的,目的视为了平补因耗羡归公政策导致财路被断绝的官员,毕竟既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这样做怎么可能让底下官员乖乖执行新政?但每个官员能领到的养廉银数量是存在差异的,同一级别的官员所领到的养廉银区间对比差额在4000两左右。那么清朝的养廉银制度是怎么执行的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清朝养廉银制度是什么样的的详细解答。

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和禄米两部分,根据《大清会典则例》卷五十一《户部.俸饷》所示,清朝文武官员每年俸银为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两,从九品31.5两,除了俸银之外文武官员的禄米为一品180斛(容量单位)、二品155斛、三品130斛、四品105斛、五品80斛,六品60斛,七品45斛,八品40斛,正九品33斛,从九品31.5斛,这些俸银和禄米统称为正俸。清朝官员的俸禄在历史上虽然不是最低,但确实也不怎么高,只能够维持家庭的基本开销,于是一些官员就开始想办法开源增收了,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耗羡”。

雍正皇帝,推行火耗归公制度

耗羡又称火耗银,是明清于正规税粮或税金之外的一种一种附加税,清朝律令规定,各行省税款转交至户部时必须以五十两银元宝为一单位,因此行省衙门从百姓处收集来的散银必须镕铸成合乎规格的五十两元宝,才能上缴,那些在镕铸过程中所损耗的银两,则称为火耗,通常这些火耗损失全部都附加在了原纳税人的身上。在明朝中期的时候火耗银一般占到正税的20%到30%,到了清康熙末年这一比例来到了30%到40%,最高的时候甚至能达到七八成,而且清朝前期火耗银主要用于大小官员的职务消费和补贴的发放,于是一些官员便从中大肆敛财,在加重了百姓负担的同时也滋生了官员的腐败。

清朝官员漫画

到了雍正初年,随着地方官员加征耗羡和贪腐现象的日益严重,雍正皇帝在雍正二年的时候开始推行耗羡归公,该政策最早在山西实行,后来逐步推行至全国,这一政策规定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正税,由中央统一比例来征收,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遏制了日益严重的官员贪腐,同时也掐断了官员的一条敛财之路,但是由于官员俸禄普遍偏低,再不给点儿福利,你让官员们怎么想?既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事情毕竟不太现实,于是雍正皇帝又制订了养廉银制度,用来补贴地方官员。

雍乾名臣李卫

不同官员具体的养廉银数额并不是由官员的品级来决定的,而是参照该职官地位的重要程度和事务的繁简来定,因此就会出现同样品级的官员养廉银的数额会有多有少,比如同一等级的总督,最高的可以拿到两万两,最低的则只有一万三千两。据光绪《清会典事例》的记载,清朝地方总督、巡抚、州县官的养廉银数额大致如下:总督:20000-13000两、巡抚:15000-10000两、布政使:9000-5000两、按察使:8444-3000两、道员:6000-1500两、知府:5000-1300两、知州:2000-500两、知县:2000-400两。由此可见养廉银远远高于官员正俸标准,品级越高的官员养廉银也越是丰厚,比如总督的养廉银是他一年正俸的83到130倍。

养廉银主要用于外官,京中官员则实行“恩俸”制和“双俸”制,也就是朝廷额外给的俸禄,《清会典事例·户部·俸饷》记载“将在京大小文官俸银,加一倍赏给,令其用度从容,益得专心於官守。所给恩俸,著自乾隆二年为始”,这一制度只涉及俸银不牵涉禄米,不过虽然工资翻倍,但和京外官员的高额养廉银还是没法比的,除了工资翻倍之外,京官由于离权力中枢比较近,也能得到地方官员所谓“冰敬”“炭敬”的孝敬银子,但这些只有那些掌握实权的中高层京官才能享受到,所以大部分的下层京官生活还是比较清苦的,因此他们都希望能够有朝一日外放地方,毕竟挣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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